會車,即駕馭人在各種路途條件下,駕馭車輛順利實現相互交織通行的進程,如圖5-35所示。首要查核駕馭人的車體方位感,以及對橫向安全間隔和會車時兩邊路途交通情況的判斷能力。
1.實戰攻略
①若在有中間線的路途上會車,應與對面來車堅持適當的橫向安全間隔,駕馭車輛靠中間線右側。
②若在沒有中間線的路途上會車,須減速靠右行進。一起,留意與其他車輛、行人或非機動車堅持充沛的橫向間隔。
③若在有障礙物的路段會車,應減速慢行,并盡量防止在障礙物處相會。如無法防止,則前方有障礙物的車輛,應自動減速甚至泊車,禮讓對面來車先行經過。如來車速度較慢或間隔障礙物尚遠,則能夠敞開左轉向燈,加速逾越障礙物后駛回原路途右側以便會車。
④若在狹隘的坡道會車,通常是上坡車先行。但假如下坡車已行至半途,而上坡車還沒有上坡,則下坡車先行。
⑤若在狹隘的山路會車,靠山體的一方,應禮讓不靠山體的對方來車先行。
⑥若夜間會車,應在距對面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并下降車速。如來車沒有關閉遠光燈,一是替換改換遠近光燈提示對方變換燈火,二是減速隨時預備泊車,以防車燈交匯處有行人經過。
會車時,適當下降車速,并留意堅持足夠的橫向安全距離。一旦會車艱難,應做到先慢、先讓、先停。
①在沒有中間阻隔設備或中間線的路途上會車時,不減速靠右行進,或未寫其他車輛、行人、非機動車堅持安全間隔,不合格。
②會車艱難時不讓行,不合格。
③橫向安全距離判(pan)斷差,緊急轉向躲避對(dui)方(fang)來車,不(bu)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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