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教體系統瞄準重點、狠抓落實,從創新制度、專項督查、公開公示入手,切實做到了廉政防控不漏點,監督治理不缺位,樹立風清氣正的行業新風。
一是陽光招生全域覆蓋。每年制發更新《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考試招生指南》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指南》2萬余份,及時向學生和家長免費發放。通過眉山電視臺、眉山日報、教體局網站等主流媒體、網站及時向社會發布招生信息和監督舉報電話,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錄取方式、收費標準、錄取結果“七公開”。
二是陽光收費全部公示。嚴格執行教育部、省發改委、省教廳等文件規定,創新開展包括服務型收費、代收費在內的收費項目全公示制度。切實規范教輔資料選用,實行“一教一輔”,創新推行專家遴選品種、學生自愿認購、后勤銜接供需、企業備貨配送、紀檢監督問責的教輔材料管理舉措。各學校在公示欄顯著位置永久性張貼全市統一格式的收費公示表,明確各收費項目、性質、標準、文件依據及舉報電話,市教體局定期開展專項整治與不定期日常監督檢查結合的模式嚴把收費關口。
三是食堂經費全額入賬。建立了由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工會、老師、學生組成的“四位一體”監督模式。開展學校食堂經費管理專項督查,查找并糾正問題5個。嚴格規范并執行采購、報銷、物資管理制度,明確權責體系。強化記賬記錄管理,嚴格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總帳、分類帳等帳薄、年底結轉、定期盤存等制度,單獨建帳,獨立核算,定期公開帳務。
四是基建采購全程監督。市教體局采購金額50萬元以上的全部通過市招投標中心公開招標;50萬元以下的均通過競爭性談判、詢價等進行采購。派駐紀檢機構對招投標采購過程從項目申報到競標過程再到最后的項目驗收開展全程監督,夯實基建采購的“高壓線”。僅2014年就參與招投標采購監督14次,責令整改2次。
五是選人用人全面介入。派駐紀檢機構參與介入選拔任用干部過程,嚴把資格審核關,堅持“三公開五優先”、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原則,將“三嚴三實”好干部標準細化到對干部評價各個具體環節中。大力開展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出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集中整治拉票賄選、跑官要官等6個問題,打造廉潔清明的教體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