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昆明離婚訴訟告訴您軍人離婚需要的條件!軍人離婚的特別規定主要有兩個,一是婚姻法第33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昆明離婚訴訟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另一個是去年11月總政治部頒發的《軍隊貫徹實施〈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昆明離婚訴訟告訴您軍人離婚需要的條件!軍人離婚的特別規定主要有兩個,一是婚姻法第33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昆明離婚訴訟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另一個是去年11月總政治部頒發的《軍隊貫徹實施〈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在適用婚姻法第33條時,軍人應注意正確行使離婚否決權。
一、是完整準確地理解軍人的離婚否決權。非軍人要求離婚的,一般情況下,軍人一方有一“票”否決的權利。法院應根據軍人的這一意愿,昆明離婚訴訟盡量調解和好或者判決不準離婚。但軍人的離婚否決權只具有相對意義,否決離婚這一“票”能不能產生不準離婚的法律后果,不僅取決于軍人一方的愿望,也同時取決于軍人一方有無重大過錯。
二、是軍人行使離婚否決權之后,昆明離婚訴訟要積極做好化解婚姻危機的工作。
三、是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地投下離婚的贊成“票”。如果配偶與第三者通奸、同居、重婚或者有其他重大過錯,經教育毫無悔改的誠意,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昆明離婚訴訟作為軍人一方,應適時地、十分理智地為離婚投下一張贊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