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磁水表:4月25日經陽春市委常委會議研究,給予何昭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
電磁水表:據了解,經陽春市紀委查實,陽春市委統戰部原副部長何昭亮在結婚后,與李梅(化名)發生通奸行為,并導致其懷孕生育了兒子的事實,嚴重違反了社會主義道德,并造成違法超計劃生育的后果,根據相關的法律和法規,給予何昭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電磁水表:據舉報人李梅介紹,她與何的妻子曾是同寢高中同學,因此與何相識。從上個世紀90年代初,已婚的何昭亮就對其“糾纏不已”。對于這段經歷,何給紀委的解釋是“三角關系”。
電磁水表:李梅透露,1994年,在其與另外一名男子舉辦婚禮前,何在她的單位宿舍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次年,她早產生下2名男嬰。李梅提供的多個物證顯示,2010年至2012年底,何多次向李梅或李梅兒子支付錢款,共計2萬多元。2012年7月,李梅再次向何索要撫養費遭拒后,以其兒子和自己的名義多次向陽春市紀委舉報何婚外超生一事。
電磁水表:2012年12月5日,李梅將何告上了法庭,向何索要撫養費、教育費等。今年2月22日,雙方達成庭外和解,按有雙方指紋的協議書顯示,在李梅兩個兒子讀大學期間,何向兩人每人每年支付16500元,理由是“為了幫助甲方(即李梅的兩個兒子)完成學業”。協議中還出現了“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不得反悔,甲方不得向任何機構提起訴訟”等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