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昌平路面設施致損糾紛請北京金標律師事務所昌平侵權律師。路面設施致損糾紛的歸責適用過錯推定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窨井等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管理人不能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昌平路面設施致損糾紛請北京金標律師事務所昌平侵權律師。路面設施致損糾紛的歸責適用過錯推定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窨井等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管理人不能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昌平路面設施致損糾紛請北京金標律師事務所。該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兩條法律規范的歸責在法理上稱為“過錯推定責任”,即侵權人舉不出證據證明其對被侵權人的損傷不存在過錯,就推定侵權人具有過錯,就要對被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這就要求法院應本著客觀公正、科學嚴謹的態度評判被侵權人在被侵權中是否存在過錯。因道路井蓋致損事件時有發生,實踐中,被侵權人在被侵權中是否存在過錯只要求一般人的注意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