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規定》和《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加強大中型農機生產企業維修服務能力建設指導,促進全行業農機維修服務能力和質量水平提高,增強農機用戶滿意度及農機生產企業競爭力,我站擬于近期開展農機生產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維修服務能力調查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企業范圍
在2011年大中型拖拉機生產企業維修服務能力評價和2012年谷物聯合收割機生產企業維修服務能力評價活動中獲得AAA及以上維修服務能力等級的企業(名單見附件1)。其它具備大中型農業機械(包含大中型拖拉機、稻麥及玉米聯合收獲機、水稻插秧機等)生產能力的企業均可自愿參加。
二、調查活動安排
(一)企業維修服務能力自調查
7月-8月上旬,各農機生產企業認真按照有關調查表(附件2-5)內容開展自調查,如實填寫調查記錄。其中,《農機生產企業維修服務能力調查表》(附件3)應嚴格按照調查內容和評分依據,予以自評打分;《農機用戶調查表》(附件4)和《企業簽約維修服務網點調查表》(附件5)應注意合理抽取調查對象樣本,應安排專人進行電話調查,如實記錄調查對象對每一項調查內容的實際感受和評分。
(二)企業維修服務能力典型調查
8月中旬-9月,我站將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對參加自調查的典型企業,進行現場調查和自調查結果復核,并將另行抽取農機維修用戶和簽約維修服務網點,進行補充電話調查。
(三)企業維修服務能力調查結果分析與培訓
10月,我站將聯合有關單位組織舉辦農機生產企業維修服務能力建設培訓班,通報本次企業維修服務能力調查情況和結果,分析企業維修服務能力存在的主要問題,分類指導不同企業加強農機維修服務能力建設的思路和方向。培訓班具體內容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有關要求
(一)請各有關企業高度重視本次農機生產企業維修服務能力調查活動,安排專人負責,認真組織開展調查和自我評估,于2016年8月10日前將調查結果(附件2-5)寄送至我站。
(二)本次農機生產企業維修服務能力調查活動為公益性研究課題,望各有關企業能積極參與,并在典型調查時給予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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