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最權威的藝考培訓學校了解舞蹈中的音樂
作(zuo)為綜合性的(de)舞蹈(dao)(dao)藝術,音樂處在十分重(zhong)要的(de)位(wei)置(zhi),有了音樂,才有完好(hao)的(de)好(hao)舞蹈(dao)(dao),所以(yi)必需(xu)處置(zhi)好(hao)與音樂家的(de)協(xie)作(zuo)。
1、如何與音樂家協作:編導要把本人的創作動機和企圖、構思的過程直至素材的運用,人物形象和局面的想象,舞臺的氛圍和效果等,要十分認真的、帶感情的、有聲有色的通知作曲者,使他好象看到了將來舞臺上呈現的情形,產生共同的愿望和想象,同時也聽取他對舞曲創作的想法。要尊重作曲家的意見,在音樂寫成以后,不要隨意亂改和毀壞音樂的完好性。
2、編導和作曲者的協作中:
(1)在舞蹈總規劃請求下,應充沛發揮作曲者的想象力,保證舞蹈音樂的完好性。優秀的舞曲會進一步啟示編導的想象力,使舞蹈的形象和意境更圓滿。
(2)能夠和作曲者共同選擇音樂素材,(如采用哪種民族、哪個地域或哪首民歌、哪段曲子等),商討音樂形象(如舞蹈的主要旋律、人物的主題、音樂等),這有利于音樂和舞蹈形象的分歧,并且相互啟示。
(3)對音樂的請求,要經過音樂的專業言語――“音樂表情術語”詳細提出來,才干做到舞蹈與音樂節拍的吻合。
3、如何應用現成音樂編舞:
(1)認真聽,剖析音樂,做到盡可能明了原作企圖。
(2)抓住音樂的主要基調(感情基調),選取合適此音樂表現的體裁,不要去解釋歌詞。
(3)選擇合(he)適此音樂主(zhu)題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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