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典當需要哪些手續?
凡被典當的物品,典當人應對其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為證明質押物品的所有權,工商企業憑單位證明和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持本人身份證和營業執照;居民個人持本人身份證辦理典當手續。
2、典當質押物品如有損壞、遺失如何處理?
典當質押物品由典當行與典當人當面點清封存,由典當行妥善保管,并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質押物品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進行賠償。質押當物在典當期內或者續當期內發生遺失或者損毀的,由典當行按照典當金的120%給予賠償。但如果屬于自然變質損壞,遇有不可抗力導致質押當物損毀的,典當不承擔賠償責任。
3、典當期限多長?
由典當行與典當人雙方約定,最短5日,最長為6個月。
4、典當費用如何計算?
典當費用包括典當當金利息和綜合費用兩部分。當金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銀行機構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及浮動范圍執行;綜合費用包括各種服務及管理費用,綜合費用遵照國家的政策和金融法規制定,在支付當金時一次性扣收。
5、辦理贖當要那些手續?
典當到期時,典當人應持當據和本人身份證辦理贖當。在贖當時,典當行經辦人與典當人雙方對質押品驗證交接無誤,雙方的業務關系隨即終了。
6、提前贖當有何規定?
提前贖當時,所需手續與贖當手續相同。服務費按月計收,多收月份退還典當人。
7、什么是“絕當”?
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后,當戶應當在5日內贖當或續當,逾期典當人既不贖當又不續當的當物,視為絕當。對絕當物品,典當行有權處理,原當據自動失效。
8、當票不慎遺失怎么辦?
當票是典當行與典當人之間的借貸契約,是典當人回贖當物的主要依據,不得偽造、變造、涂改。當票遺失后,典當人應及時向典當行辦理掛失手續(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如掛失前典當物已被冒贖,則典當行不負責任。如身份證也丟失,可持公安部門證明來掛失,但需待典當期滿時才可辦理贖當手續。
9、如何委托他人贖當?
為維護典當人的利益,原則上典當人應持本人身份證親自辦理贖當手續。但是遇有特殊情況的也可委托他人贖當;受委托人可持當據、典當人身份證及本人身份證辦理贖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