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le)消除各類火災(zai)隱患,確保師生(sheng)生(sheng)命財產安(an)(an)全(quan),宣漢縣三墩(dun)小學開展轄區內幼兒園消防安(an)(an)全(quan)自查整(zheng)治工作。
組織領導。學校聯合社區消防部門,形成以校長為組長,安全副校長為副組長,安辦主任牽頭的幼兒園消防安全自查整治工作機構,建立聯合檢查執法工作機制,展開園內消防安全自查整治行動。
隱患排查。在自查整治工作機構的領導下,按照《幼兒園基本消防安全條件》要求,對本轄區內的幼兒園進行一次全面的、徹底的消防安全排查,做到全覆蓋。對排查出來的消防安全隱患逐一登記造冊,并建立臺帳,落實整改措施。
整治隱患。在檢查中一旦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確定整改期限并跟蹤督辦。對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鄉人民政府,請求政府督辦;對短期內難以整改的重大隱患,采取臨時調整校舍、分流辦學、減少人員集中和加強現場看護等有效措施,防止發送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確保安全。
督導檢查。自查工作機構對轄區內的幼兒園認真開展自查整治,并組織力量開展專項督查,自查工作結束后,對情況進行通報。
報送信息。學校對本次幼兒園消防安全自查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并將隱患臺帳上報教育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