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公司12月6日在京發布三款產品的新版用戶協議。與以往及國內外其他互聯網產品用戶協議最大的不同在于,新用戶協議明確規定用戶“上傳(發布)作品的著作權一律歸作品的創作者所有”。這終結了多年來互聯網行業搶占用戶著作權的霸王條款,開創了中國互聯網用戶著作權回歸的先河。
互聯網行業漠視及搶占用戶著作權已成為慣例,隨便找出幾家知名網站的用戶協議,均有類似這樣的描述:對用戶上傳作品和內容“可在全球范圍內的免費的、不可撤銷的、無限期的且可轉讓的非獨家使用權許可”等。
據了解,涉及新版用戶協議(yi)的三(san)(san)款產品分(fen)別是網(wang)易(yi)LOFTER、網(wang)易(yi)攝影和網(wang)易(yi)博客。這三(san)(san)產品均存在大量的用戶原創(chuang)內(nei)容。分(fen)析人(ren)士稱,此次(ci)網(wang)易(yi)將所有著作權歸還創(chuang)作者,有利于調動(dong)原創(chuang)作者的積(ji)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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