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術要求:
4.1路面交通標線的寬度、虛線長度以及間距、點線長及間隔、特殊標線的圖案、標記如箭頭文字及字母等尺寸應按圖紙要求和《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規定辦理。
4.2主要翻新施工的道路標線類型及技術要求:
4.2.1車行道邊緣線:設置在車行道兩側,線寬為20厘米的白色實線。
4.2.2車行道分界線:設置在車道分界處,用以間隔同向行駛的交通流,線寬15厘米,實線長6米,間距9米。
4.2.3出入口橫向標線:設置在進出口加減速車道與行車道之間,為白色虛線,線寬45厘米,線長3米,間距3米。
4.2.4導流線:設置在出入口三角帶端部及路口等處,為白色實線,線寬45厘米,兩線間距1米,傾斜角45度。
4.2.5導向箭頭:導向箭頭用以指示行車方向,導向箭頭長9米。
4.2.6轉彎導向線:指示轉彎,為白色虛線,線寬15厘米,線長2米,間距2米。
4.3翻新施工的道路標線主要采用熱熔型反光涂料標線,應與路面粘結性強,干燥迅速,以及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抗滑性等。
4.4標線應具有良好的視認性,寬度一致,間距相等,邊緣整齊,線條流暢。
4.5路面標線涂料應符合JT/T280《路面標線涂料》的規定,標線涂層厚度為1.8毫米,按5.5公斤/平方米計。
4.6玻璃微珠質量和級配應符合JT/T 446-2001《路面標線用玻璃珠》的要求。標線表面撒玻璃珠,應該分布均勻,含量為0.3-0.34公斤/平方米。
4.7標線的端線與邊線應垂直,誤差不大于±5度,其他特殊標線,其角度與設計值誤差不大于±3度。
4.8標線涂層應厚度均勻,無起泡、開裂、發粘、脫落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