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司注冊容易注銷難,是大多數人的共識。那么,企業注銷,最近政策有無變化?公司注銷一定要查三年的賬嗎
容易注銷難,是大多數人的共識。那么,企業注銷,最近政策有無變化?公司注銷一定要查三年的賬嗎?還需不需要公示45天?公司經營不下去,只有注銷這一條路可以走嗎?不經營的公司被吊銷后,能不能放任不管?
01
最新政策發布
企業注銷流程再簡化
圖片
通知篇幅較長,小編來為大家提煉下相關重點內容:
1、市場主體在申請簡易注銷登記時,不存在未結清清償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應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等債權債務。全體投資人書面承諾對上述情況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將簡易注銷登記的公示時間由45天壓縮為20天。
2、個體工商戶通過簡易程序辦理注銷登記的,無需提交承諾書和清稅證明,也無需公示,個體工商戶在提交簡易注銷登記申請后,登記機關應當在1個工作日內將個體工商戶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的相關信息推送給同級稅務等部門,10天(自然日)內反饋是否同意簡易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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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時一定查三年賬嗎?
首先要給大家明確的是:政策上并沒有注銷必須查賬的規定,要看企業的具體情況。為什么會有這種說法呢?因為稅款有追征期。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規定: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第八十六條規定: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在五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但是,現在很多企業在注銷時選擇了簡易注銷,被查賬的情況更有所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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