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擔保存在于多家商業銀行及個人的借款中,如果擔保成立,將造成萬里公司巨大的經濟負擔,可能將該公司拖至經營困境,故該案的審理牽動企業的命脈。
經營困境引發銀行提前收貸
鵬程公司從事紡織行業,由于經營周轉需要,與多家銀行多年來都有貸款合作關系。萬里公司從事服裝行業,曾與鵬程公司從銀行借款時相互擔保,各自為對方在銀行的貸款提供擔保,因此曾存在聯保關系。
近來,因經濟形勢不佳,鵬程公司的經營狀況也遭遇寒冬。由于經營狀況不佳,資金的不斷吃緊,鵬程公司陷入了資金周轉困難的境地。其在多家銀行的貸款均已發生逾期,經多次催討無果后,多家銀行分別將其訴至法院。
聽聞風聲的個人借款出借人也紛紛向法院提起訴訟。本案中,因鵬程公司已經涉及多起訴訟,恐資金收回困難,某銀行也趕緊加入了提前收貸的行列。
2013年11月底,某銀行將鵬程公司作為借款人,萬里公司、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等作為擔保人為被告,訴至無錫市北塘區法院,要求鵬程公司提前償還貸
款,萬里公司及其他擔保人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被告質疑“內鬼”涉嫌刑事犯罪
案件在開庭審理中,被告萬里公司當庭向法院提出,擔保是其公司的會計程某與借款人鵬程公司內外串通,而在擔保合同上蓋章形成的。因其對程某的信
任,之前公司的公章、財務章等均由會計程某保管,萬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他股東對擔保的事情毫不知情,在程某的欺騙和誘導下,以為是本公司向外借款展
期,所以在公司擔保的股東會決議上簽字確認。
萬里公司認為程某構成商業賄賂,與鵬程公司串通,私自將萬里公司為鵬程公司的借款做擔保,造成了公司巨大的損失。目前,其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正在搜集材料,對案件進行審查,進而追究相關犯罪人員刑事責任。
原告認為擔保合法真實
某銀行在法庭陳述中表示,不存在公司會計私自蓋公章的情形。該筆貸款的擔保是經過銀行的貸款客戶經理(雙人)多次前往萬里公司進行實地調查,做
了充分盡職調查的情況下,而確定的擔保企業。而且擔保也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進行了告知,所簽字的股東會決議上內容明確為擔保協議,公司法人是在閱讀了內容
后簽字、蓋章的。
庭審中,銀行向法庭提供了蓋有萬里公司公章、法人私章的《最高額保證合同》及有公司股東簽字的內容為公司對外擔保的《股東會決議》。
法官提醒:內部管理漏洞不能對抗外部擔保成立
面對雙方各執一詞的說法,北塘法院聯系公安機關查證后得知,公安并未偵查取得程某內外串通損害公司利益的實質性證據。
根據本案中雙方各自提供的證據,《最高額保證合同》上加蓋有萬里公司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私章,股東會決議上也有股東簽字,萬里公司提出是公司
會計利用保管公章的機會私自蓋章,并向公司股東隱瞞欺騙,沒有相應的證據證明,法院未予采信,認定擔保成立,對鵬程公司的100萬元貸款承擔擔保責任。